REVOCATION & SUBROGATION

撤销权与代位权

内容作者谈磊·执业地区 · 南京

债务人在债务形成后转移财产,是逃废债的另一种常见形态。本专题整理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的适用条件、行使期限与举证要点,以及如何与执行程序配合使用。

这条路径,先看清三件事

01

撤销权针对不当处分行为

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放弃债权担保等,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。关键在于证明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(或可行使)之后,且影响到债权实现。

02

代位权针对消极不主张

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到期债权,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向相对人主张权利。需要证明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到期债权,且该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。

03

行使有期限,举证要扎实

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,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消灭。受贿一方的「善意」或「恶意」直接影响能否撤销,需要以交易价格、资金流向、关联关系等证据支撑。

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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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权与代位权01

债务人转移财产、怠于讨债——撤销权和代位权怎么用?

债务人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,可请求撤销;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实现的,可代位主张。撤销权有除斥期间,需及时行使。

2026年1月26日阅读全文 →
问答

相关问题

01债务人把房子送给了孩子,可以撤销吗?

无偿转让财产属于可撤销情形,不需要证明相对人主观恶意。但还需证明该行为影响了债权的实现,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、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主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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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撤销权的一年期间可以中断吗?

不可以。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属除斥期间,不适用中止、中断、延长的规定。发现可撤销事由后应尽快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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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代位权行使成功后,钱归谁?

相对人可以向债权人履行,履行后相应债权债务关系消灭。但涉及多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时,财产归属与分配需依照相应程序处理,不宜简单理解为提起主张者独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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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撤销权和代位权能在执行程序里直接提吗?

不可以。两者都需要另行提起诉讼。执行程序中可以做的是就具体财产申请保全或采取执行措施,并利用诉讼中取得的证据补充财产线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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